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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看见,问道:“目标在哪?”“上面有只鸟,看见了吗?”“没有。”“仔细看。”皮皮集中精神眯起眼看了半天,摇头:“看不见。”顿了顿,又道,“你怎么知道?你又看不见。”祭司大人的脸立即板了起来,皮皮这才意识到自己又犯了忌,不能哪壶不开提哪壶。“我能感觉到。”他说,“朝这个方向射就好。”“嗖——”一箭发出,那蛇仿佛充了电一般瞬间灵动起来,扭动身子向杉树飞去,只听得“呜”的一声怪叫,一只白鸟直直跌落下来。那蛇完成使命之后,竟然在空中一个转弯,飞回到皮皮的箭囊中,叮咚一响,又变回出发前的僵硬状态。皮皮的眼睛都看直了,连忙跑过去将死鸟捡回来,是只猫头鹰,脸是白的,翅膀上满是黑色的花纹。“是只猫头鹰。”“它叫雪鸮。”金鸐更正了一下。“刚才梨花还叫饿呢,这下可有饭吃了。”皮皮正准备将雪鸮别在腰后,被金鸐拦住,“千万别!”他用剑鞘在地上刨了个坑,将白鸟埋进土里:“这蛇有剧毒,咬上一口就没命了,连我们自己也没解药。”俗话说,开弓没有回头箭,这箭不旦能射击,能致命,还能回头,可以反复地使用,简直就是一神器啊,皮皮的安全感顿时增加了几十个百分比,连忙将冻蛇悉数装入箭筒。“不要滥用,”贺兰觿道,“宫二昨晚拿过来的,一共十支,你五支,小菊五支。——它不是万能的。被人一剑削掉蛇头它就成了死蛇,不能再用了。”“明白。”“还有,如果狼族的人正在追你,不要爬树。”“为什么?不是说树上安全吗?”“当他们没有注意到你在树上时,当然安全。如果他们知道你在树上,就不安全了。他们也有箭,可以把你射下来。”“好的。”“还有——这是最坏的情况——如果眼看自己要被狼族抓到,你最好在被抓前结束自己。”“结,结束?”皮皮一下子结巴了。“用刀,这样一划。”他用手比着自己的脖子,做了一个示范,“同时切开气管和血管;或者刺中心脏,都行。——这是最快的死法。”皮皮呆呆地看着他,内心□□着,半天没说话。“当然,如果你不怕疼的话,这些也用不着……”她定定地看着他,以为他在开玩笑,或者是恶作剧。但他的表情是认真的,有一种可怕的诚恳。她克制着自己的恐惧,不想在他面前表现出来,但腿已开始发软,脑海里出现了恐怖片中怪兽吞吃活人的场面。“你又在发抖?”他说。“没有。”“是你的嗓音。”她狠狠地瞪了他一眼,他反正看不见,自顾自地笑了:“狼来了,皮皮你准备好了吗?”皮皮这才认真地打量着眼前的贺兰觿。他穿着一件黑色竖领猎装风衣,里面只有一件浅灰色的高领毛衣,迷彩裤、猎人靴。两腰的皮套上各别着一把猎刀。手中的盲杖已经拉成一米多长,在晨曦中闪着金属的光泽。身旁的金鸐则穿着件深绿色的牛仔布夹克,上面的口袋里装满了各种飞镖,斜背着一只剑。一头黑色的卷发如金蛇狂舞般飘散开来。看着他们无上的容颜,皮皮在心里“噢”了一声,这两人的做派不像是马上要出场厮杀的武士,倒像是要走t台的男模,或是准备拍动作片的主演:太白、太香、太有派、举手投足太有耍酷的嫌疑。“别动,”皮皮弯下腰,在草地上抠了一团又黑又臭的污泥,往两个男人白皙的脸上、额上各抹了几道黑黑条纹,又用余下的土往自己的脸上拍了拍,满意地道:“好了。”两个男生显然不喜欢脸上涂着臭泥,但也来不及嫌弃。远处林中传来一阵嘈杂的响动,仿佛有一只军队向这边开来。马蹄声、奔跑声、兵器碰撞声、木叶摩擦声……伴随着一声递着一声的长嚎,不一会儿功夫已到了溪边。狼真的来了。皮皮忽然把贺兰觿拉到一边,低声道:“贺兰我有事要拜托你。”“嗯?”“万一我出了事,见不到贺兰静霆,请不要告诉他我来过沙澜,也不要告诉他是我怎么死的。我不希望出现在他的记忆里,不希望他再为我痛苦,更不希望和他一次又一次地重复一场无谓的相遇。请让我这个人在狐族的记录中彻底消失。”他怔了一下,表情很惊讶:“为什么?”“为了自由。我的贺兰值得拥有一个崭新的、从未界定过的未来。”“如果没出事呢?”“那我绝不放弃我的目标、我的爱情,”皮皮扬起脸,“我会不惜一切代价活下来,见到祭司大人。”贺兰觿的脸抽动了一下,从背后抽出一把一尺长的□□递给她:“拿好你的武器,为目标努力奋斗,王妃殿下。”☆、第48章空中的云是铁铅色的,白雾笼罩的山峦如仙境般悬浮在天际,沿绵不绝,直到目光的尽头。霞光透过树隙点点洒在溪水上。青草在寒气中瑟缩地伸出自己的新芽,几只松鼠在树间跳跃,地上落着厚厚的松针。“目测是修鱼家。”金鸐道。皮皮和家麟站在贺兰觿的身边。众人在篝火处交谈了一番之后,皮皮才知道沙澜狐族自去籍之后,死的死,逃的逃,走的走,几百年下来,金鸐和方氏都还是第一次回到老家。在此之前,沙澜的狼族只有修鱼一家。之后外地狼族纷纷迁入、相互拼杀了几百年后,才由修鱼的一家独霸变成了如今的五族鼎盛。其中安平、方雷、北山、修鱼占据着沙澜的中心地带。最南边的五鹿家族从更遥远的荒漠迁徙而来,是崛起的新族。修鱼亮虽号称狼王,领导地位已经动摇。贺兰觿本人与狼族之间并没有打过实质性的交道。遇到慧颜之前,他去过沙澜,当时狼族尚未入足北关。慧颜死后,他一直被囚禁,金泽获罪这么大的事也只是听说。真永之乱,南北分治,贺兰觿去了遥远的南岳,与北关不相往来,与狼族更无纠葛。众人全副武装来到溪边时,狼族的人已经到了,陆续在溪水的南侧一字排开。为首的一位骑着黑马,手提一把六尺来长的朴刀,身形高大,眉骨突出,蓄着北欧海盗那样浓密的胡须,垂下来遮住了半个脖子。脸上一道长长的刀疤从左颊一直划到嘴边。受伤的嘴角翻起来,露出尖利的犬牙。他的身边跟着近十名骑马大汉,带着三十来个拿着兵器的随从。个个虎背熊腰、魁梧彪悍、一幅身经百战、训练有素的样子。说是军队有点夸张,论实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