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得到一个答案,一个明确的态度,不然怎么也无法就此放弃。“我喜欢你,维希。”他故作平静地说,“是真的喜欢,第一次见你就喜欢上了。”“……我知道。”“你知道?”“不知怎么就注意到了。”维希的脸刚好沉在阴影里,看不清表情,“对不起。”“为什么要道歉?”“……”罗澍走近他,在椅子面前蹲下来,“我可以喜欢你吗?维希,我真的好喜欢你。”“所以我才要说对不起。”维希回答,“我有喜欢的人了。”“你喜欢的,也是男人吧。”到如今已经没有什么好顾忌的了。罗澍已经听维希说过,出国的那位并不是女朋友,而是很重要的朋友。相处了这么久,直觉告诉他维希是“那边”的人,今天他的反应更让自己确信了几分。“……是。”罗澍顿时感到一阵悲哀。他伸手抱紧他的膝盖,“要是早点认识你就好了。”从前他不明白真正喜欢上一个人的感受,现在他明白了,不得不将心比心。然而他宁可不明白。创刊号发布以后广受好评,学工部也表示会继续支持。社团的各种活动也开办得有声有色,民兴高涨。到了周末,理事会的同学约好一起去庆功。先聚餐,然后转战KTV。刚开始一群人还正襟危坐,推让着点歌,后来就渐渐横七竖八,没形没象地开始玩脱了。这边在划拳,那边抱着话筒鬼哭狼嚎。维希本来意识还挺清楚,但大家都约好了似的灌他酒,第二轮下来,去厕所就需要扶着墙了。散场时,因为社团里女生比较多,就由几个男生一起护送回去。维希醉得比较厉害,罗澍留下来照顾他,两人便滞后脱队了。正好是一轮清场的时候,出来的人比较多,等了半天也没有空车。他让维希几乎将全身的重量都靠上自己。等着等着,身上的人呼吸竟慢慢变得均匀起来。罗澍环顾四周,看到“XX宾馆”的招牌。于是捏了下维希的鼻子,“你……”这回他听清楚了,是一个陌生的名字,生生给他熄了火。不一会身边的人就睡熟了,睡得很安静,即使醉了姿势也很正确,连让他帮忙盖被子的机会都没有。这个叫路德的,就是他喜欢的人吧。说不定还是一段纠结的感情。罗澍莫名地想起了母亲。如果她还在的话,一定会好好安慰失恋的自己吧,他们一向是无话不谈的。他是她最引以为傲的儿子,她是最温柔包容的母亲,但总有种无形的被称作“命运”的东西使人们分开。怨憎要相会,亲爱会别离,所以,人的心并不是主动变得坚强,而是因为怕痛而不得不坚硬起来。好比现在想同他们说说话,也是如此地不切实际。罗澍背对着维希,就这么坐了很长时间。☆、第十三章在全市高考排名放榜时,维希的名字被高高在上地贴到了大街小巷。然而整个暑假路德都联系不上他。不敢去他家,只好拜托小半去看了他一次,但得到的回信却是一刀两断。他不能形容自己失望的心情,就像不能形容喜欢他的心情一样。同时那本日记怎么也找不到了。他呆坐在那里,小半捧着半拉色泽红润的西瓜走进来,小心地问,“哥,吃不吃西瓜?今天买的很甜哦。”路德看了她一眼,“你是不是拿了我东西。”“……嗯。”知道瞒不住,她只好承认。“为什么?”“我怕你看着难受。”看着meimei可怜兮兮地低着头,他也气不起来,“放哪里了?”“……我给烧了。”小半还是不敢看他。路德失笑,心想你不是希望烧掉么,现在不用你亲自动手了。“没事了,你去吧。”“哥,你还好吧。”“没事。不用管我了。”他摸摸她的头,看她乖乖转身出去。一切都在情理之中,他仿佛不能抱怨什么。只是今后不在一个城市,难道真的就这样彻底断绝了吗?他想问他,为什么不听自己解释,还是,本来就不愿听?他想起维希曾哭着抱紧他,求他们还能做回朋友。他大概能理解这种即使做朋友也好过不见面的心情。然而现在他们却都没能做到。也许维希是考虑到他人的眼光,尤其是亲人。去谈这样一场万劫不复的恋爱,生活究竟会置他们于何地呢?还是就像meimei央求的那样,从此放弃,为了辛苦养大他们的母亲,也不能像“那个禽兽不如的男人”一样?但是,他身体里有一个声音在大喊着不!路德觉得胸口的某个地方好痛,痛得他久久地弯下腰去。要知道,他并不适合哭,因为他是男人。但是记忆无法阻止地模糊了他的双眼。路德伏在自己的手臂上,像一个无故受屈的小孩一样,努力地压抑声音,但不住地抽噎着,时而忍不住咳嗽几声。泪水不断淌在皮肤上,好像那不属于自己的温暖还残留着。整个暑假他都没有怎么说话,与维希分开了这么久,他终于习惯了独处。开学前,王兰帮他收拾行李的时候一副欲言又止的样子,他报以微笑,让她不要挂心,好好照顾身体。人如果不死,日子就要一天天过,再美好的也要完结,再难受的也会过去。所以他只身前往陌生的城市,自己打点好一切。当天报完名,他准备去采购一些日用品,因为行李尽量精简,能买到的就没有带。查好地图,坐上公交车。路德习惯坐在最后一排靠窗户的位置,开窗不会影响到别人,背后也清净。车子刚发动,有一个人从后面赶了过来,司机再次打开车门,那男生轻捷地跳上。他的侧影使路德心中一抖。是一个和维希的发型和身材都十分相似的人。男生偏偏经过了一片座位,选了最后一排另一边靠窗的位置。路德忍不住又看了他一眼。不,不是他。不可能是他。他将目光扫向窗外无意义的风景。可是,有些东西,不管过去了多久也不能忘记,除非失忆。分别第一百八十四天。他一个陌生男人的提醒下,意识到自己彻底的失败。更可悲的是,也许以后都不可能成功了。一天两天三天六个月零一天。充斥着让他难堪的想念。路德没有注销掉旧的手机号,中途手机掉了一次,他有及时地去补办。同时抱着某种侥幸心理一般,将大学里的新号码和地址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