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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十二章李熊是被一阵哭声惊醒的。这段哭声准时在每天清晨响起,没有一天不是这样的,简直比闹钟还准,闹钟还有罢工的时候呢,这小孩子可不一样,尤其是两岁的小孩。“喔喔,不哭了,小意最乖了。”男人从柔软的被子里抬起头来,头发乱糟糟的,带着一脸的胡渣,有点无奈地看着包在被窝里大哭的小人儿,空气中弥漫着一股奶粉味儿。“爸爸……爸爸,咯啊。”小人儿不久前才学会说话,看到熟悉的人在身边,哭声才稍微降低了点儿。男人一边哄着小孩儿,一边下床去冲泡奶粉,冲好后便抱起孩子,一边喂一边轻轻抚摸她的背。原本在哭闹的小孩一咬到奶嘴就止住了哭声,安静地吸起牛奶来,男人拿起毛巾轻轻擦去了小孩儿红红的脸上的泪痕,小孩儿眼睫毛特别长,还带卷曲的,在空气中轻轻颤动着,娇小柔软的身体往爸爸怀里靠,直到找到一个舒服的位置,柔软的毛发安静地趴伏着,头侧光溜溜的,什么都没有。想当初把她生下来的时候,还在担心她会不会随自己,脑袋上也要顶着一对耳朵,这下没什么好担心的了。男人看了看放在柜台上的帽子,想着。女儿是在两年前生下来的,准确的说还不到两年,小孩顶多也就一岁八个月。当初有一瞬间他曾经有过流掉的想法,但在去医院检查之后,就打消了这个念头。不管怎么样,孩子总是无辜的,即使她那个时候还是一团未成型的血rou。小孩是在二月份出生的,医生把这个小小的rou体捧到他怀里时,他手都在抖,在掀开蒙布,看到那张皱巴巴的小脸时,眼泪忍不住就掉下来了。小孩是个女孩儿,李熊给他起名叫李意,图的是如如意意,顺顺当当。当了爸爸的男人可不那么闲了,除了要上班之外还要照顾女儿,好在邓树泓帮他找到了一间信得过的托儿所,小孩就是小孩,再怎么懂事每天跟爸爸分别时也会哭一番,有时候哭得紧了,男人的鼻子也会跟着酸酸的。儿子啊,糙养不怕,女儿就得金贵地捧在手上,免得以后被坏人骗了去。这句话是在他怀孕的期间,他爸爸跟他说的,李熊就是给糙养长大的,照样长得结结实实的。老周在听到儿子怀孕的经过后,劈头盖脸地就骂了一顿,李熊没有还嘴。老周现在常居深山中,跟他的伴侣在一块过着,岁数也不小了,男人有时候想叫他回城住几天他也不愿意,非得男人自个儿拎着东西上山看望他。老周说过,男人的经历跟他的其实挺像,但老板毕竟没有真的狠心抛下他,毕竟还在监狱里,但像贾毅这样的,跟李熊道别后两年都没找过他的,只能靠男人自己过活了,好在贾毅也遵守了他的承诺,每个月都打一笔钱进李熊的账户里,男人自然而然把它当成了养孩子的奶粉钱,其他多余的一概存着,动都不动。李意吃饱了奶,也不闹了,乖乖躺在床上吮着手指头,间或圆溜溜的大眼睛转转,瞄瞄他老爹在干啥。男人抱起小孩儿出了门,一开门就撞见了隔壁的老太太,这位老太太的儿女都到国外挣钱,剩她一个在这里,好在是在男人之后搬进来,看到李熊拖这个女儿就自然而然地以为是离异了。老太太也挺热情,没多一会就和男人熟络起来,又喜欢李意,平时没事就会来帮忙照顾女儿,倒为男人省了不少心。“哎,这不是小李吗,带着小意去托儿所呀?”“哈哈,是啊,刚散步回来?”男人也笑。“是啊,每天走一走,养足精神头。哎,好歹我也有几个孩子在国外,你一个大男人还要带个那么小的孩子,真是辛苦哪。”老太太摇摇头感慨起来。李熊连连点头,直到李意在他怀里不安分地扭动起来,他才挥手告别。在送女儿去托儿所后,他走路去上班,路过一个报刊亭,上面挂着的报纸上印着醒目的头条:“房地产大亨与其爱妻婚后生活不合?!结婚两年竟双双出轨?!”不用看那名字都知道,那“房地产大亨”就是贾毅,他与祁雁冬婚后生活怎么样他也不清楚,与贾毅道别后的三个月后,贾毅和祁雁冬举行了婚礼,闹得沸沸扬扬的,大街小巷的人都在传这件事儿。但两夫妻婚后一直没有要孩子,也有不少八卦人士在作各种猜测。毕竟有这么一个长相俊帅,风度翩翩,事业有成的,已经成功控制了整个城市的经济命脉的男人,任何一个女人都想着要嫁给他吧。这么说来,贾毅打拼了这么多年,总算在这个城市里混得风生水起,理应高兴才是。但最近这段时间一直不太平,出轨事件就算了,他管理的集团最近正闹个不停,媒体都在争相报道这件事。那就是,贾老爷子去世了,贾毅在医院里陪着老爷子直到寿终正寝。老爷子走得太突然,以至于很多事情都没有安排好,所有的活全部丢到了贾毅手上,现在他大概正忙得不可开交吧。但即使是这样,每月的奶粉钱必定会准时出现在男人的银行卡里,每到这一天,男人都会给女儿买几个小玩具,就当是逗逗孩子开心了。不久他就路过一间酒吧,就开在他就职的公司附近,平常男人也跟这里的人混熟了,有些不用的废纸废瓶就能留给男人,男人再拿去卖,赚点小小的外快。“哎,李哥!上班呀?”酒吧的一个服务生看见了他,便叫住他跟他打招呼。“是啊,今天有多出来的废料不?”李熊朝他笑笑,也走过去聊聊。“听老板说,今晚酒吧里要开一个party,被一个大客户包了场,到时候应该会有很多人来,剩下那些酒瓶肯定有很多的。”服务生笑得露出两颗虎牙。男人点点头,道了谢后便离开了。搬家两年来,不知道是不是生活中多出了一个小人儿的缘故,他一直过得很轻松,公司同事之间相处愉快,福利足,邻居也和蔼可亲,没有恶意,连邓树泓也时不时来他家吃一餐饭,两人聊聊。他总觉得这个家搬对了。下班后他还去酒吧看了看,发现里头正在布置,看上去还挺热闹的,他进去后也没人跟他说话,只好悻悻然地退了回去。酒吧应该会营业到深夜,他必须得赶在早晨去到那里,免得被清早收垃圾的捷足先登了。虽然他现在不再那么紧巴巴地过日子,但养成了十多年节俭习惯的他还是愿意这么做,以前没搬家前,他也是这么捡废料卖钱的,差不多都养成一种习惯了。好在回到家后邓树泓就打来电话,说今晚要去他家吃饭,男人一顺嘴就说出了不如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