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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定存在着一些感情。如果在这种状况下一无所知地赌博,最后封印色欲主君时,我们的感情说不定能留下雷歇尔的灵魂,让法术成功完成。可是,魔鬼主君告诉了我们“解决之法”。它告诉了我们答案,我们都知道了这感情能让我们摆脱困境。当我们知情,我们便对此存在一分利用之心,我们之间的情感就不再“无私”,它变得毫无用处。也就是说,在知道的同时,这条路反而彻底断了。此前的全部研究成果都付之东流,要在剩下的时间里自己解决问题近乎天方夜谭。魔鬼的陷阱藏在轻描淡写的语言之中,根本是无法绕开的阳谋。我在被算计的怒气中煎熬了几分钟,松开拳头,蓦地xiele气。就算它不告诉我们,我和雷歇尔之间的那点东西也不会有用。“强烈的羁绊”,算吗?我自己心里都没底。更别说自私是黑袍法师的人生信条,无私与我们无缘。不说雷歇尔,就说我吧,如果我真能“无私”地爱着他,当初我就不会跑——也不见得能活到现在。我们师徒俩一脉相承,全都是成熟的自私鬼,这点上谁都别说谁。自私让我们活到现在,似乎又让我们没法继续活下去,听上去像什么因果循环,天定命数。不久之后,雷歇尔打开了门。他进门劈头盖脸就问我知道了多少,我如实回答,他面无表情地点了点头。雷歇尔好像在回来的路上已经想到了这不幸的结果,并且想好了解决之法。“收拾一下,我们去图塔隆。”他说。“图塔隆?”我吃惊地重复。这个国家位于安森王国以北,白垩平原以南。这个国家国力不强,土地贫瘠,要不是白垩平原上住着一群崇拜地狱的邪教徒和黑巫师,安森王国又需要一个阻拦在自己与北方疯子之间的缓冲带,图塔隆早就被吞并了。它是个夹缝中生存的小国,在地图上只有瓜子大。它也是我的故乡,是二十多年前雷歇尔带走我的地方。“对。”雷歇尔缓缓回答,“我的血亲,应该还活在那里。”第28章旧地重游“血亲?!”我叫得比刚才还大声。这回雷歇尔终于抬头看我,没好气地说:“你卡壳了吗?”我干笑了几声,依然没法收起震惊的表情。在不得不跟我上床之前,我亲爱的导师是个高龄处子。话说回来,对于法师来说,没有对象却有后代并不算惊世骇俗。许多邪恶法术需要血亲当原材料,禁术中有不少能凭空制造血脉后裔,要是雷歇尔说他给自己造个了孩子当备用rou体,我一点都不会奇怪。“不是我的后裔。”看出了我在脑补些什么,雷歇尔难得好心地解释了一句,“我的父母在图塔隆出生。”我刚刚恢复平静的脸再一次完全扭曲,下巴险些落地。雷歇尔有父母?简直比他有孩子还吓人好吗?!我脑中出现了一个雷歇尔与一个女体雷歇尔抱着襁褓中的小型雷歇尔(等比例缩小,恕我无法想象一个童年时期的老师),这画面宛如五雷轰顶,让我从头顶到脚后跟都在发麻。雷歇尔常年保持着二三十岁的外表,仿佛生于某个魔法工厂,今天出厂明天入塔,将毫无效率的童年幼年少年时期在几天内完成。雷歇尔有父母?!魔法之神在上,这事太离奇了。难道他的父母还活着?他不是已经……好吧,其实我也不知道雷歇尔究竟几岁,他显然不是会举办生日派对的类型。他是个“年轻”的传奇法师,对于动辄一两百岁的传奇法师来说相当年轻,没人知道他的起源,只知道他活跃了几十年。要是雷歇尔的父母还活着……“他们早就死了,我弟弟还活着。”雷歇尔打断了我脱缰野狗般的思路,翻了个巨大的白眼,“还愣着干什么?去收拾东西!”我把自己的下巴安回去,乖乖滚去收拾。大部分情况下,我们能轻装出行,传送术能将旅途中的消耗压缩到最小。但倘若目的地是图塔隆,我们要准备的东西就不能少。我们得从安森出发,走上几天的路,图塔隆是个不能传送的奇特国度。主物质位面,或者说这片被称作埃瑞安的大地,几乎没有法师不能传送到的地方。那些仅有的传送禁区,除了环境恶劣(空间乱流或死魔区)导致法术失效外,便是人为制造的禁地,例如强大神祇的神殿、法师协会的总部、德鲁伊圣地……全都有钱有势。图塔隆是唯一的例外,这个无钱无势的小地方成为传送禁区,全赖它的邻居。白垩平原环境险恶,深山老林里藏着一大群地狱崇拜者——成分为六成脑子有病的邪教徒和四成特别疯的黑巫师。这些疯子把白垩平原变成了一个谁都不想碰的马蜂窝,而数十年前,他们居然明目张胆地入侵了图塔隆,袭击了王室。“不插手世俗王权更替”是职业者默认的潜规则,这趟直接传送到国都核心地带的侵略战引发了恐慌,犯了众怒。正义之神的信徒、法师协会与安森王国的军队携手击退了这次入侵,并布置了著名的图塔隆防护网,在那之后,图塔隆便再也无法传送。也只有像图塔隆这样的小国,才能做到举国禁区的壮举吧。我暂且收好一大堆好奇心,准备完行李,与雷歇尔传送到安森王国,而后租了一辆马车,跟着商队前往图塔隆。出发前他跟我大干一场,摆明了不打算在途中玩车震。我对此颇为遗憾,不过真到了途中,我也没空再去想这个了。上一次我来这里,好像是跟哪个雇佣兵朋友赚路费的时候。上一次我和雷歇尔一起来这里,要追溯到二十多年前。想想真不可思议,图瓦隆居然也是雷歇尔的故乡,他要是不说,谁能猜到呢?我在马车上频频撩开窗帘,把头伸出去,想从记忆中找些熟悉的东西。自从我有能力独自离开塔,雷歇尔就没阻止过我回老家;叛逃之后,我也不止一次来过这里。我从没害过思乡病,只是旧地重游总让人心情复杂。雷歇尔在车厢里闭目养神,没阻止我东张西望,也无意向前方的故国看上一眼。“看!”我指向越来越近的山丘,“老师,您对这里有印象吗?”他掀开眼皮往我指的方向看了看,又瞥了我一眼,说:“你第一次落跑的地方。”我立刻打了个哈哈混过去。我没想到雷歇尔记着这个,我都快忘了这茬了。或者说记忆的侧重点不同,我清楚地记得后来的事,倒没怎么去记那件事的起因。雷歇尔不记得半精灵崽子要吃饭,我被他带走,没有投喂,差点饿死。等他把我救回来,我已经断定对方是个吝啬的奴隶主,准备好跑路。谁都有年轻的时候,十一岁的街头小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