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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一件事,就是一直拦着不让皇帝动远在前线的莫行歌。先皇后宫子嗣繁盛,共有十个儿子,养到成年的共有六个,莫行歌在皇子中排行第七,但因三皇子五皇子早逝,在成年的皇子当中,按年龄来算他应该排行第五。他十五岁便在疆场上大放异彩,先帝虽不喜他,却也不得不对这个天生将才的儿子多加倚重,这就造成信王声望日隆,在一段时间里甚至超过了当朝太子。更别说整个魏国被他庇佑着的那些百姓,知信王而不知皇帝的情况,实在是太常见了。所以莫行云忌惮他厌恶他,也是很正常的事情。原先还有太后弹压着,现在太后一薨,他就迫不及待地对莫行歌下手了。当日易修正在禹城里一边郁闷地cao练兵马一边守着城墙,可探子突然来报信王被十二道金牌紧急召回魏都,现在阵前领兵的,只是他麾下大将而已。本来蔫蔫的太子殿下瞬间就来了精神——那位接替的将领其实也是德高望重,但易修一向骄横,除了莫行歌之外还真没有能让他心服之人,当下便率军出城,也顺利地大胜一场,并气势如虹地一路收复了涧云关。苏怀瑾听到这儿就笑了,这个吴国太子殿下还真是可爱的很——他这么做,说是趁人之危,可其实潜意识里未必没有向莫行云证明莫行歌的重要性,逼迫对方不得不把人放回来的意思。可惜这番苦心注定是白费了,五日之后,便传来消息信王殡天,魏国上下举哀一月相悼。所谓哀兵必胜,前线的士兵们不明就里,忽然听闻视作神明的大将军身亡,个个都好像吃了兴奋剂似的开始拼命,再加上易修本人被这消息打击得大病一场,吴军在黑石城下陈兵将近一个月,竟然丝毫未有进展,双方陷入了僵持当中。知道易修病愈,整个人看起来比之前更加威严阴郁,他直接下令鸣金收兵、回国休整——北国的冬天苦寒难捱,对来自南方的吴军十分不友好,反正现在魏国没了莫行歌,待他来年带足装备粮草,再好生在天下给那魏国昏君宣传一番“仁德慈善”,到时候,整个大魏都将是他囊中之物。他们就是在回国的行军途中,捡到了奄奄一息的苏怀瑾。据何笙绘声绘色的描述,他是在一次偷偷溜到河边开小差的时候无意中发现了芦苇丛中狼狈不堪的“难民”,其时苏怀瑾一身破衣烂衫,浑身的伤口,血迹和泥泞混作一体,身上的粗布衣裳都被染得看不出原先的颜色,实在是可怜极了。连苏怀瑾听他说当时的场景,都要相信自己这次的身份是个倒霉的边境百姓了。“本来我只是出于不能见死不救的心态,偷偷背你去找李大夫的,”何笙挠挠后脑勺,一如既往地坐在他床边,一边给他讲故事一边偷吃易修遣人送来的点心,“谁知道你洗干净以后这么……呃好看,还赶巧被我们将军看见了,他才同意你随军休养,还要把你一起带回皇都去。”苏怀瑾对这样的逻辑有些理解不能,他的第一反应是难道这位太子将军性喜男色?可随即便否定了这个荒谬的念头。易修这个人,一看就知其雄心壮志,这样的人绝不可能轻易为美色所迷,虽然他照过镜子之后必须承认现在的这个壳子确实很好看啦,但对方作为一国太子什么样的美人没见过,讲道理应该也不会被一个当时还在昏迷一身脏污的“难民”迷惑了心志吧?这么一来,易修对他过于友好的态度,就比较耐人寻味了。“你们就不怕我是魏国的jian细?”苏怀瑾眨眨眼,露出一个有些苦涩的微笑,“我现在连自己是谁都不记得了,说不定当时真的是混到你们营帐附近要图谋不轨呢,说起来,军营重地,一般人也是靠近不了的吧?”何笙不好意思地笑了笑:“其实我捡到你的地方很远啦……当时心情不好,想找个没人的地方待着,将军他一向对我又比较放纵,所以我……”“……”“而且,你可是我们吴国人,怎么可能是魏国的jian细呢。”见苏怀瑾一脸不解的样子,他一拍脑门解释道:“瞧我,又忘记你什么都不记得了——我们吴魏两国的人长相不太一样呢,他们魏国人都是黑色眼睛,只有我们吴国的眼睛是深蓝色的,虽说吴国人也不都是蓝眼睛吧,但至少蓝眼睛的肯定是吴国人。”“这样……”苏怀瑾若有所思,他照过镜子,自然知道自己现在这个身体的长相,轮廓比他之前在几个小世界的都要深些——当然,不像作为西方人的那次那么深,但也着实十分锋利,鼻子脸颊的线条都好像刀削斧凿出来的一般,再加上幽蓝色的眼睛,有一种凌厉到惊心动魄的美感。只是他现在没有原身的记忆,不由自主显示出的就是自己本身的性格,天性中的温和很好地中和了那些锋锐,倒是把相貌又往柔美上添加了一笔。他自己都有些郁闷,这样的面容实在是缺少了一些男子气概,若不是还有一对极英气的剑眉,加之气质加成,恐怕说他是个姑娘都能骗到人的吧。据何笙说,之前他昏迷的时候,看起来可真的挺像个相貌英气的女子。虽然潜意识里觉得自己的身份肯定不简单,但鉴于掌握的情况实在太少,苏怀瑾还是欣然接受了何笙的说法,把自己当作一个不知因为什么流落在外、有幸被王子殿下搭救的吴国书生。他身体里的经脉什么的破损严重,这辈子是不可能在休息高深的内力了,但他走过那么多世界,养生的气功还是学了不少的,与高手过招做不到,但好好练习,强身健体还是没有问题的。这件事他保留了下来,没有对易修和李先生说——毕竟现在情况不明,给自己保留点底牌,总还是好的。伤口好一些之后,他就开始去帮着李大夫治疗伤兵——他这身体破归破,奇怪的是恢复力却极强,之前身上明明有好几处贯穿伤,甚至五脏六腑都受伤不小,可最后竟是同等级伤患之中恢复最彻底、最迅速的一个。易修还给他送来了一种据说非常珍贵的膏药,这种膏药十分神奇,不管多么严重的伤疤,都能被彻底祛除,现在他身上除了当时伤口太深还没长好的之外,已经完全光洁如初了。苏怀瑾对此特别无语——他又不是什么爱漂亮的姑娘家,身上有点伤疤什么的还能增添男子气概呢,何必浪费这等上好的伤药……只不过现在易修才是大爷,人家愿意给他用,他也断没有拒绝的道理。苏怀瑾深知想要过得好,必须得表现出自己用处,他想来想去,现在适合自己表现又有能力表现出来的,也就只有那一身医术了。俗话说医儒不分家,读书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