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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不了他整天就知道围着他弟弟转,压根不顾他们的家。赫连锋想了想发现好像还真是那么回事,于是痛快的在离婚协议书上签了字。当年赫连归一直为这事很自责。原本他就不赞成他哥结婚了还把他当小孩似的成天护着,无奈自己没有办法赶他哥回家,得知前嫂子的原话更是羞愧难当,愣是觉得自己拖累了他哥。赫连锋比他镇定多了,非常心大的要他别放心上,可赫连归怎么可能不放心上呢?之后,赫连归去找他前嫂子,想劝她和他哥复合,顺便声明一下以后绝不让他哥围自己转什么的,结果无意中知道他前嫂子是在外头有人了才找借口离婚,心里的内疚感终于减轻了些许。然说到底赫连锋有今日还是与赫连归多少有那么点关系,赫连锋跟前妻原来感情不错,只是赫连锋有一阵整天去找他弟弟,少有时间陪伴他前妻,刚好那段时间他前妻的同事追求她,然后就……有这件事做典型“案例”,弟控赫连锋黏他宝贝弟弟的程度可见一斑。这么看来,赫连锋没把手贱又不长脑子的司君澜大卸八块,事实上已经是格外施恩了。当然了,赫连锋并不是无条件对司君澜“施恩”的。他和司君澜共事这么久,深知司君澜也就有点嘴贱手贱的毛病,这个人本质是一个比他还要靠谱的人。这点绝非空口白话,而是透过司君澜的行动表现出来的。他宝贝弟弟至今三次遇险,三次全都是司君澜将人救了出来,超强的行动力让作为哥哥的赫连锋也自愧不如,同时又十分纠结。要说纠结,对于这个事实最纠结的非赫连归莫属了。他对司君澜的第一印象就十分糟糕,加上司君澜贱兮兮的,有事没事来戳他几下,他对司君澜理所当然没什么好感。却不想,自己每次遇险总是这烦人的家伙来救自己,其中的郁闷劲也只有他自己能体会了。细细回想起来,去年司君澜第一次救赫连归是在酒吧,当时重案组刚开始追查几个老男人被玩死了的案子,几人去酒吧找线索,赫连归下了班也想一起查案子,就偷偷跟在司君澜身后也来到了酒吧。他没想到的是,才进酒吧就让他看到了一个魁梧的中年男人对一年轻男孩动手动脚。那男孩就是他们以后查到的凶手郑齐,不过这个时候赫连归还不知道郑齐的身份名字。赫连归没有时间多想,立马挡在男孩身前,结果那男人浑身酒气的嚷嚷要将他俩一块带走,并伸手要去拉扯他们。千钧一发的时刻,司君澜如天神般出现在他身旁,握住男人即将落下的手腕,痞笑着把人整的嗷嗷叫唤,轻描淡写吓跑了对方。那天有那么一瞬间,赫连归突然觉得这个痞子样的警察挺帅气的,不由自主竟看愣了。这男人身上有自己最向往的成熟感,是他怎么也追寻不到的境界。然后这人转身坏笑:“怎么样,小兔子?你君澜哥帅吧?来,快投入哥的怀抱吧!”说着自顾自将他拉入怀中抱紧,并腾出一只手使劲捏了把他的脸颊,捏的他生疼,眼泪都差点下来。于是,赫连归好不容易积攒的些微感动和感激之情,就这样被捏了回去。司君澜第二次舍身救“兔子”,仍与郑齐有关。那时郑齐绑架了赫连归,把他带回了老家,又是司君澜第一个赶到郑齐家,为了救他,甚至不惜提出用自己做人质换走他。虽然最后没交换成,但赫连归对这家伙的认识已经变了。毕竟在被绑架之前,司君澜是唯一一个留意到有人跟踪他,怕他出事时刻跟着护送他的人,就是他亲大哥赫连锋都没察觉异样,更别谈护送什么的了。赫连归记得,除了自己以外,郑齐同时掳了曾在酒吧朝他动手动脚的中年男人,重案组到齐后,赫连归想趁自己体力有所恢复,拉上昏迷的中年男人逃开,但是没成功,还惊动了神经兮兮的郑齐。郑齐抬手就将刀子对准中年男人刺过去,赫连归心里一急,只有自己上去挡刀。他本以为自己这次也要尝尝皮rou被切开的疼痛了,却被人抱住就地滚了两滚,而那人好巧不巧又是司君澜。按理说赫连归大学学法医四年,大大小小的伤口全部熟知,尸体也解剖很多次了,司君澜为救他胳膊上受的那点划伤根本算不得什么,受伤的人自己也很不在意,可他不知怎么就莫名呼吸一窒,心上像是被人真划了一道似的疼,整个人都不晓得该如何了,只好默默望着箍紧自己的手臂发呆。这个总是痞里痞气的男人,其实是最细心体贴的了,如果,如果别动辄就捏他脸,那就完美了……事后他为司君澜包扎时,免不了再度遭到了捏脸等方面的调戏,他依旧和以前那样反击回去,不同的是,自此以后他和他哥赫连锋下手的力度都不觉小了大半。第三次,则是宁凡被人贩子拐走的那次。因为是他和佟彤自愿帮太子爷卓越去救宁凡,太子爷不会让他们吃亏,他并不担心自己的安全。他知道卓越和司君澜私下里是好友,司君澜必然清楚卓越的实力,卓越一定会保全他和佟彤。因此当他看到司君澜急火火的踢开关他们的房间的大门,他的心底是五味陈杂的。这个成熟的男人原来也会流露出仿佛怕慢一秒就失去了什么的焦急表情么?只有司君澜本人清楚,当日他不仅心焦,内心更藏有几分复杂的情绪。他混迹“花丛”多年,太了解自己的焦急背后到底代表着什么。调戏了半年多的兔子蹦蹦哒哒的,终是跳进了他心里。可是这是为什么呢?他最初就没有抱这样的心思啊!赫连归第一次挑破他是为了让宁凡死心做那些无聊的举动的时候,司君澜默认了。的确,逗兔子一方面是好玩,另一方面他也是想借此间接拒绝宁凡,宁凡这小孩太纯情了,他不想这个好同事吊死在自己这棵“风流”树上。司君澜痞气但有自知之明,自己是喜欢漂亮的人,这种喜欢仅仅止于表面,一起开些无伤大雅的玩笑可以,真要接近的话,他怕自己的无心会伤人,故而从不认真,也从不让那些漂亮的人靠近自己。对待别人他可以表面风流的逗趣,唯独宁凡不行,混熟了后他能看出来这孩子经不起玩笑,借由接近小兔子正好可以免了日后的一些尴尬。跟宁凡相反,赫连归这只兔子看起来纯良,实则有自己的小心机,他懂得司君澜逗他是别有用心,并且懂得如何不说话就让他哥赫连归替自己教训司君澜出气,可以说有点小腹黑。司君澜能肆无忌惮的挑逗他而不怕他爱上自己,呃……即使最后真爱上了,也不是因为这点孽缘,司君澜毫不后悔招惹他。让司君澜想不通的是,自己明明打定主意不吃窝边草,逗弄赫连归的行为亦无深意,纯粹手痒,那他究竟是怎么把小兔子逗进自己心里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