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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能赶上其他队员的步伐,则是从一开始便在加速度,毫无保留。几乎是凭着头脑里残存的意志,锦颐机械的迈着双腿。头一次,她这样清楚的看清了男人和女人之间的差距——女人的体力是有着天生的弱势的,所以战场之上,鲜少有女人的一席之地,一句“男女有别”,便犹如天堑。为什么?为什么男人和女人间要有这样的区别呢?为什么天地之间,非得男人是刚强的那一个?女人是柔弱的那一个呢?人多说“柔以克刚”,可为什么,一个女人要打败一个男人,非得是要从征服那个男人的心开始呢?为什么女人不能堂堂正正的将男人打败一次?有那么一刻,锦颐甚至都忘了自己参军的真正目的,反而莫名其妙的从心底生出一股怒气来——她知道上天不公,但这也是头一次,她恨这样的不公。跑到第四圈的时候,她已经落后人家整整一圈了。不论是她自己这一区队,还是其他两大区队的,那些同她差不多时候出发的人都已经按着命令完成了任务。他们或者也是跑的有快有慢,或者也是有完成的不大完美的,但总归,他们都是在锦颐跑第四圈之前便完成了任务的。偌大的cao场上,数百个人,却只有她一个人还在cao场上继续跑着。人大约总是有些阴暗的心里的,特别是在一个人面临着一件不大美妙的事情的时候。不论锦颐平日里再如何淡定从容,说到底,她其实也跳脱不过一个“普通人”的范畴。他们是在看我什么?他们是在笑话我跑得慢?嘲讽我一个女人还非要同男人争锋?……不!不要再想了!及时止住了自己那些负面的想法,闭眼睁眼间,锦颐的眼里又恢复了清明。一个人要保持正确的方向其实很难,她其实很幸运,总能在关键的时候悬崖勒马,发现自己真正想要的是什么。她心里憋着一股气,仍旧在cao场上不肯停下来,落在了其他人的眼里,其实是在心里十分佩服的。并不如锦颐一开始所想的那般,他们其实是知道锦颐在尽力赶上整体队伍的步伐的,虽然,他们并不很明白她如此拼命的缘由——锦颐是第三区队的成员,所以同样的,杨正身为队长是对她有责任的。在他看来,一个常年不运动的女人,能坚持着跟在男人后面这么久,已经是很了不起了的。她已经用自己的行动向他们证明了自己。他看得出,早在她第三圈跑到一半的时候,就已经是到达她的极限了。他原本以为她到了抵达原点的时候就会停下来,却没想到她竟还要去跑完最后一圈。皱了皱眉,也是害怕锦颐会直接晕倒在cao场上,他抬起腿便想上去将她带下来。谁想到,他腿才刚刚抬起,他手臂上便多了一只手,生生将他给拦了下来。“连长?”杨正侧过头去看着李孟辉,一面不能理解的问了一句,一面还分神留意着cao场上锦颐的情况。“你看她那是想停下来的模样吗?”李孟辉双手抱在胸前,斜睨了杨正一眼,往前走了一步。杨正听着李孟辉的话,重新将目光聚焦在锦颐的脸上——cao场离得很远,他其实是看不怎么真切锦颐面上的表情的,但看着她奋力向着终点这里跑来的时候,他的心里忽然便闪过了这样一句话——当一个人努力地想要做成什么的时候,他身上的那股倔劲儿是掩藏不住的。锦颐的那步子,实际上已经说不上是在“跑”了,那简直是比“走”还要慢些了!但其中更明显的,其实是她那一双看起来尤为僵硬的腿。整个早cao,整整一个小时,原本应当是用半个小时来长跑,半个小时学习体术的。但到了后来,就变成大家一起去看锦颐“走路”了。然而,从始至终,没有一个人觉得是她耽误了大家的进程。这世间哪有什么“量力而行”?哪有什么“男女之间的天壤之别”?如果有,那便让她亲自去填平了!她脚下这五公里的征程,是她此刻的战场。而现在,她征服了这战场。锦颐回到了终点。所谓的“精疲力尽”,已经不足以形容现在的她了。她拖着那双似乎已经完全不属于她的双腿,来到了杨正的面前,敬礼道——“报告队长,谢锦颐完成任务!”作者有话要说: 你们要的成长过程~~~谢谢祭酒扔了1个地雷谢谢墨北微扔了1个手榴弹☆、第二十四章人类,大约真的就是最有韧性的存在了。任你丢他在怎样艰苦恶劣的环境中去,他终究是会慢慢适应的。譬如锦颐,一开始的时候,哪怕是五公里都快要去了她半条命,但等到她开始习惯之后,便也就算不得什么了。甚至于之后的早cao,渐渐加量为十公里、二十公里的长跑,她咬咬牙,也是能够吃得消的。“哎?锦颐?你今天不留在cao场继续训练了?”下午,最后一堂步兵cao典结束。步兵队第三区队的同学们解散之后,瞧见锦颐也要离开cao场,便立即有人追上去问道。同在第三区队的队伍里,队员们瞧惯了锦颐在自己解散后,独自留下来训练的模样,现在猛地有一次瞧见锦颐也不训练了,倒更像是瞧见了什么稀罕事儿一样。“嗯,我去找李连长有些事儿!”得,那也还是训练的事儿!追到锦颐身边的几个青年在听到锦颐回答的同时,一下子又xiele气。他们这些人虽说是李孟辉手下的兵,但实际上,他们是怕死了李孟辉那张黑脸的。如非必要,他们都是轻易不肯去找李孟辉的。但凡是能自己解决的,他们咬着牙也就解决了。假如遇上了自己不能解决的,他们最多也就是去找找杨正了。像谢锦颐那样、整个脑子里就只知道训练的人,找李孟辉还能有什么事儿?还不就是听了李孟辉一开始的那句鬼话——术课上哪里遇上不懂的了,尽管去找他,他一个拳头过去,大家也就都该明白了。像李孟辉那样脸黑心更黑的人,下手根本就不会留情,他们当初无知,简直深受其害!原本,他们以为李孟辉对他们狠点也就算了,毕竟他们是男人,拳头挨了也就挨了。但谢锦颐,那虽然是个对自己十分狠心的人,却毕竟也还是个女人,李孟辉怎么也都该下手轻点的。但他们还是低估了李孟辉。然而,真正令他们感到惊诧的,是谢锦颐竟然就这样生生的受了下来。最后,也似乎是明白了自己与李孟辉力量上的差距,她竟慢慢的学会了运用巧劲去对抗。以至于到了现在,他们虽然还是清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