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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告诉程言,她有前十三年的记忆,她父母都是老师,家住在江城老城区,在江城实验小学读六年级,她作文写得很好,还是语文课代表。但如果程言接着问下去,她也说不出来更多细节。这并不像时间流逝导致的记忆模糊,以程言的专业知识,他大致判断出,梨梨坚信自己具有的这部分记忆,实际上更接近转述记忆,即从别处听来的故事,而非自传记忆。李冬行把他认识的另一个人的经历赋予了这个分裂出来的人格,或者他自己凭空设计出了一段过去的故事,来制造出名叫“梨梨”的十三岁女孩。类似的情况也发生在郑和平这个人格身上。而至于另外两个人格,情况似乎不大一样。从种种蛛丝马迹看来,小未这个人格和李冬行的童年关系千丝万缕。他极有可能正是八岁时候的李冬行。程言还记得,李冬行说过,他第一次发病就差不多在小未的年纪。也许在分裂出第一个人格的同时,李冬行先把自己原始的人格拷贝了一份,藏在了身体里。就这样,八岁的李冬行,也就是小未,永久性地被困在了病情开始前的那一刻。假如程言推断正确,那就意味着,小未的记忆就是李冬行小时候的记忆,而且小未是记得李冬行人格分裂前发生的所有事情的,尤其是,那最终致使李冬行人格分裂的□□事件。然而他却无法直接询问小未。小未一直是乖巧懂事的,唯独在被问及过去之事时例外。他会表现得十分害怕,不停逃避,哭泣甚至尖叫,更有甚者,当小未彻底崩溃的时候,那个暴力人格就会作为接替者出现。几次三番的,程言心里冒出一个想法,这个暴力人格,该不会就是小未——八岁的李冬行分裂出来的第一个人格吧?莫非这个人格看起来如此暴躁易怒不讨喜,但其实是以小未的保护者姿态出现的?那所保护的又是什么秘密?他决定不再一味地压制这个人格,而是尝试着和其好好沟通,以一探究竟。根据以往经验来看,除非到了精疲力尽的时候,这个人格都处于狂暴状态,压根没法安静下来。若要好好交流,他就必须先耗光对方的体力。程言考虑下是否给那家伙报个散打班,网上搜罗了圈,又觉得除了他以外估计没人乐意玩这种过于狂野的自由搏击,到时候当沙包陪着打的不还得是他自己。为了他可怜的老胳膊老腿考虑,左思右想,程言还是根据天气预报租了个网球场地。网球算是程言最擅长的运动之一,他大学时候还加过江城大学网球社。当然,原因是徐墨文觉得他年纪轻轻不应该像他们这些小老头一样成天闷在实验室里,发动了程言父母,三个人一齐要求程言多参加点社交活动。程言被逼无法,随手报了个网球社,每周固定地去打打球,发挥出见人说人话见鬼说鬼话的能力,勾搭了三五个球友,以向长辈证明自己可以很合群,他们大可不必担心。其中一个球友后来成了这家网球馆的老板,听说程言想包场,还特意打了个五折。果不其然,在他们刚刚抵达网球场不久,外头就下起了大雨。几下闷雷一打,刚刚还努力地学发球的李冬行就原地扔掉了球拍,冒着狠劲的黑眼睛在球场上扫了一圈,猛地扑向球网。程言赶紧冲上去,把人两条胳膊一起锁住,保住了那岌岌可危的球网。“那个,我知道你听得懂话。”程言费力地说,“今天我们不打架了,打网球好不好?”回答他的是一声低吼,以及一记头槌。程言脸颊生疼,庆幸了下自己有先见之明地摘了眼镜,嘴上还是耐着性子一字一句地说:“打——网球,不打——我。”说到打网球的时候,他艰难地蹲下去,把被扔到地上的那个球拍捡了起来,塞进那人手里。那人掂了掂球拍,持拍手势意外的标准。程言几乎以为自己就要大功告成了,刚松了点手,就瞥见一大片阴影罩着他脑门飞过来。他赶紧蹲下,就地侧滚,这才没被当头拍到,堪堪保住了自己的脖子和脑袋。球拍就没那么幸运了。好好的网球拍跟个标枪似的,被重重掷了出去,飞了二十米,撞上一侧钢制挡板,明显弯了。程言来不及心疼自己那从美国寄回来的拍子,他警惕地盯着对面的人,上半身压低,随时准备扑上去,一刻不敢放松。“打球。运动。”他从运动裤兜里掏出一个网球,继续在那人眼前晃,“我们不打架。交朋友,好好说话。”简单的几个字词,他反反复复地说,还带上了各种无师自通的手势,竭尽全力想让那人听懂。程言心里嘀咕,这也就和驯猴子差不多嘛。可惜对面站着那家伙,看着比猴子难搞多了,而且他还不能上各种固定支架,也不能不给人饭吃。网球在眼前移动的时候,那人的视线也在跟着移动,双手握成拳头半举着,就好像把那网球当成了某个极具威胁性的东西。程言冒险把手里的球往上抛了点,挥起板子颠了颠球,说:“球,这么玩的。”他看那人静止不动,就又把球抛得高了点。对面的人的视线始终追着网球飞的轨迹,脑袋一上一下地点着,倒是颇为滑稽。“球。”过了会,那家伙大睁着眼,右手像模仿程言拍子的动作一样,五指张开抬了起来,模模糊糊地嘟囔了句,“网球。”发音虽然马马虎虎,但至少说的是人话。程言一听,觉得燃起了新的希望,把手里的网球朝着那人扔过去。他算准了角度,按理说正好能让那人接到。可眼看着球迎面飞来,那人猛地避开了步,像是怕被砸到似的,连脖子都拼命往后仰了仰。程言不禁扶额,觉得今天这沟通实验算是失败了。就在这时,眼前那条灰色的影子忽然闪了下,他抬头一看,正见到那人嗖地一下蹿了出去,一路狂奔,追到了那快飞到场外的黄澄澄的网球。然后程言眼睁睁地看着他摸了摸那球,似乎觉得手感不错,又放进嘴里咬了咬,一边啃得心满意足,一边原路跑回来。“球。”那人回到程言跟前,站定,居然伸出手来,歪了歪脑袋说,“给你。”程言看着那人掌心抓着的网球,面部表情抽搐了下。那球早就不复初时美貌,表面变得坑坑洼洼的,好几处还有着显眼牙印。这还不是最磕碜的,程言盯着那湿漉漉的口水印记,花了整整十秒做心理建设,这才心一横眼一闭,伸手接过那个被□□得凄惨无比的球,勉强说了句:“谢谢。”接下来半个小时,他们又重复了很多遍这种你扔我追的游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