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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你厉害了,”黎朔说,“玻璃杯呢?”“你竟然还指望病房里有这种东西?!”尼坤快被气笑了,“那些护士简直有狗鼻子,我藏在哪里的烟和酒都被收走了。”他往桌上掼了两个白瓷水杯,病人专用的那种,“只有这个。”“这个也行。没有醒酒瓶,你将就点。”黎朔满意地点头,往杯中开始倒酒。红酒回旋在杯中,像极了玫瑰的鲜血。在这短短几秒钟,尼坤扶住自己的脑袋,床头的仪器发出了些许警告的声响,数据大幅度跃动。黎朔问:“没事吧?”“有事也是被你气出来的。”尼坤面色有些苍白,回嘴到。数据隔了几分钟,又恢复了正常。这只是一场小发作。之后将会是接连不断的折磨,最终在某日,他会彻底丧失意识。两人干杯,各自饮着这陈年的芳醇。一杯酒毕,黎朔拿出了一堆资料:“有些东西要给你看看。”“就知道你的目的没那么单纯。”尼坤接过资料,黎朔看到他手背上全部是密密麻麻的针眼。夏一南说过,d06的效用没那么好,只能缓解,不能治愈。黎朔说:“这些资料,是你当时带着希尔德去军区找到的么?”“特别调查员周辰翊,哈斯塔,不知形状伴烟雾出现的猎犬……”尼坤喃喃,反复翻看那些资料,“我从来没看过其中的内容,但看档案袋就是的。你问这个做什么?”“只是好奇联盟有没有调查过这些事情。”黎朔道,“我明白了,谢谢。”尼坤把资料还了回去:“我只是猜测,这与你和教授的能力有关么?”“也许有也许没有。”黎朔说,“总有天一切都会明了的。”尼坤也没有多问,只点头说:“我知道了。”黎朔再次给他倒了红酒,他便轻轻摇着那杯子。虽然那只是一个普通的白瓷杯,但看他神态,和在舞会上用着高脚杯没啥两样。他继续说:“我一直在想一个问题……就是克里斯托弗说的那个帝国,究竟有没有可能建成。”他微微将身体向前靠,“他还说徐承是有感情的,这是真的么?当时抓捕‘审判’是全程保密的,我到现在都不知道,你们是怎么抓到他的。”黎朔说:“你还记得徐承的副官么?”“当年他就是为了自己的副官死的,”尼坤嗤笑,“你当我是鱼么,能不记得?”“当时我和教授去维修信号塔,在返回的过程中,接到了‘审判’在袭击兵士的报告。我们赶过去之后,在逃亡过程里,遇见了一个装备着外骨骼的感染者。当时我以为那是幸存者,接触后才发现,他身上的编号就是徐承的副官林瑞。”尼坤微怔。黎朔继续说:“我们都知道,大部分时间‘审判’的移动是有轨迹的。而那轨迹,就是以那位副官所在的城区为中心。我们可以这样认为,每日他都在游荡,猎杀生者或是感染者,回去照料林锐。”尼坤将红酒饮尽:“……但是林锐只是一个普通的感染者,徐承有能力给自己装备外骨骼,自然就帮他装备上了。”“就是这样。林锐的右腿断了,毫无行动能力,本身早该因为高阶感染者的捕食死去,能活到那一日全靠徐承的保护。”黎朔说,“所以我就想到了能够捕捉他的方法——把林锐当作‘人质’一样的存在,把他吸引进了圈套内。”“然后就是我知道的事情了。”尼坤把杯子推过去,示意黎朔再加酒,“有感情的感染者……难怪你们隐瞒了行动过程。”他笑了笑,“不过我还是要谢谢你,他……他一直想和你来场决斗,最后终于如愿以偿了。”“对。”黎朔手中的红酒瓶转眼已经没了大半,“我还记得上一次被他袭击的时候,我们正在开车逃亡。他朝我们这边敬了军礼,现在想来应该是认出了我,朝我致意。”接下来是漫长的一段沉默,两人慢慢饮着酒。明明不是有共同话题的人,偏偏好似要借酒的名义,多待一段时间。两人皆是最后一杯时,尼坤的动作顿住了:“你和教授的关系那么好,他一定告诉了你,我已经没救了吧?”“说了。”黎朔回答,“但时间应该还有……”“不需要了。”尼坤说,“‘饥荒’这件事情后,我一直很羡慕你和娜塔莎。如果那日是你,想必第一时间就会用火焰去轰爆他脑袋;如果是她,估计拼死也要带着那几人逃出来。如果我有你们的能力、勇气与坚定,事情也不会这样了。”黎朔说:“这种事情谁也不知道究竟怎么处理,才是最优解。也许就是你的方法,让车站走过了这六年。”“我也是这么说服自己的,”尼坤说,“但那些……幻觉消退不掉。我总是能看见他们来找我,全身都是血,身上插着我的刀。如果不是我一直辅助他,也许你们早就发现他的真面目。”他又说:“有许多人被他派出去,我明知道他们会被掠夺者干掉,却阻止不了。等结束后我还要想尽办法去掩盖不合理之处。”他伸出仅剩的左手,低声道:“即使是今天,我的手上还满是鲜血。当众揭露他是我应尽的义务,远远不够偿还这些……还有叶淮,他平白背负了污名那么多年。”“我难以想象叶淮是有多走投无路,才会去投靠掠夺者。他一直很尊敬教授,古堡那一天甚至冒死,在希尔德面前救下了他……等到一切结束后,给他追加军衔吧,他值得这个。”“当然。”黎朔拍拍他的肩,“但你的付出大家都知道。这次的市内防守战,如果那天晚上不是你拼死守住,整个南车站现在可能已经沦陷了。”“那也是我最后一次上战场了。”尼坤说,“再怎么说,我也是快死的人了,说不定明天就变成了感染者。”他深吸一口气,“以血还血,才是我最后的荣光。”就算是在病房内,尼坤的仪表也一丝不苟。他仔细理好了头发,每天的病号服都要被烫得服服帖帖,衣柜里永远放着一套军装,好似随时能重返战场。现在也是如此,今天的他甚至还比平常看上去精神,如果不是周身的仪器与身上的伤痕,简直还是那个趾高气扬的南车站站长。他以叹息的口吻说:“我可是要带着荣光,去迎娶她的。”“人家可不一定愿意答应。”黎朔说,“你都追了多少年了,见过她变脸么?”“就是因为没有,才要满怀希望。”尼坤又对着镜子,理了理头发。杯中红酒微微晃荡,倒映着一抹明亮的光。那红酒是尼坤最喜欢的种类,也是娜塔莎在军部唯一喝过的酒。它陈年而醇香,瓶身华美标签古旧,曾享誉世界。如今世界不在,酒香尚存,干完这杯明天即是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