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卷阅读2
人崇拜的偶像,在次见到丈母娘时,她的脸 都被我逗得笑到变形。其实不是我不紧张,或许是我本身就没有压力,当时我就 在想:你爱怎想怎想,反正我已经是上了床来补票! 初次见家长的效果可想而知,老婆回来后搂着我的脖子,让我直呼要打2 ,说实话,我真的不想窒息在女人的亲吻下!为了表彰我突出的表现,老婆拿 出了她那刚买来不久的烹饪书籍,说要给我弄上几道香甜可口的美味佳肴!说实 话,我知道今天晚上又得跟泡面做伴了,老婆煮的饭也称得上美味佳肴的话,那 些小炒店的师傅肯定都去五星级酒店当大厨去了。 不过当我静静地坐在沙发上时,我还是会回想起见丈母娘时的情景。说实话, 我真的没想到,她看上去会那么年轻,如果说她是我老婆的jiejie,肯定有百分百 的人相信。不过想想也很正常,她也只比我大9岁而已。 结婚后,我们搬过去跟丈母娘一起住了,因为我们刚买的是期房,还得一年 后才交房呢。其实这也是老婆的意思,她怕丈母娘一个人在家太孤独,不习惯。 我虽然不愿寄人篱下,可也不想在新婚燕尔的时候,让大家难堪。 一家三口的生活开始了,而我那嘻笑调侃的言行举止并没有改变。说实话, 我并不想因为婚姻给自己带来太大的束缚,或许在我的潜意识里,我的婚姻跟同 居并没有太大的区别。 章、结婚的无奈 (3)平淡的生活 老婆没有去上班了,我的生活压力便无形中增加了。我真的不明白,老婆为 什么好端端的日子不过,硬要为了一个所谓的家,毫不犹豫地让我当上了房奴! 一个月近两千块的月供,加上我那未来宝宝的营养费,让我只好为了生活而埋头 工作。也许是由于对未来宝宝的期待,让我痛并快乐着!当然,不可否认的是, 本人还是一个挺有责任心的男人,要不怎么会这么早就结婚呢?要知道,在我单 位方圆三公里内认识我的女同胞们,一听到我领了红色证书的时候,那表情绝对 跟大话西游的紫霞仙子有的一比,用失望绝望来形容一点都不为过。 我必须得声明:本人绝对不是一个帅哥!或许我那平淡的外表要是也用帅字 去形容的话,走到街上肯定被美女的口水淹死!不帅就不帅呗,这并不影响市容 市貌呀,流浪在榕城的街头我照样也有相当高的回头率呀。用我单位的美女的话 来描述,那就是外表一般,幽默几分,男人味十足,百分百的阳刚之气!有的时 候我也会傻傻地对着镜子望着自己,还真觉得自己像传说中鼻子大,JB就粗, 眉毛浓,性欲强的那类型男人。 这不是废话吗?本人身高虽然只有一米七,可身上那健壮结实的肌rou也不是 白长的呀,这可是我坚持运动的结果!每当夏天我穿上那紧身的背心时,不也照 样一个个美女盯着我的胸肌看!可光长肌rou有用吗?深爱的女友不是照样看上那 肚子如锣鼓一样的男人! 不过说实话,真正了解我内心的人不多,也许深受恋爱打击的我,只能用那 所谓的幽默也掩饰自己内心的脆弱!是呀,在这个物欲横飞的年代,人的现实得 让自己觉得可怕!其实到现在为止,我都无法明白:为什么她昨天还可以跟我卿 卿我我的煲电话粥至深夜,今天就可以在床上跟他大战几百个回合?? 其实也应该怪那该死的广播电台,用那优美动听的声音诱惑我主动去汇报了 自己的爱情情感!这也让我在工作的时候,好长一段时间回不过神来,老感觉单 位的同事们发现了一般。现在回想起来,也真TM神经病,怎么会把电话号码留 下来呢?不过还好,后来通过本人一段时间仔细地观察,并没有发现什么异常情 况,只是大家偶尔会说一句:哇!阿兵电话可真多呀!电话多也奇怪,我可是黄 金待娶男孩呀!有女孩子喜欢也是相对正常的呀!唉!如今我可是已为人夫,即 将为人父的男人了,这话也只能以前说。这种想法,现在也只能偶尔躲在厕所笑 笑罢了! 我的生活变得线段化了,上班——回家,再上班——再回家!老婆是笑得要 去地板上找牙齿,单位的美女同事们可就整天都说我一个重色轻友的家伙!我那 哥们范剑更是说我真他妈的不够兄弟,不过他们说的也没错,连我最爱的活动, 打篮球我都很少参加了,除了跟外单位比赛非打不可,自己人打自己人我可坚决 不干!而以前一两个星期都会和同事们去KTV里吼上几曲,而今除了无法推脱 的应酬,我也都是以家事为重,早早地回家陪伴老婆孩子。 -=站=- ьáú. s://м.dyьáú. -=站=- s://.dǐγǐáυ.ǐ s://м.dǐγǐáυ.ǐ -=站=- ìγìаú.ì s://м.dìγìаú.ì -=站=- -=м.īīāńū.īń=- -=站=- -=.īīāńū.ìň=- 发送邮件īīāńū⊙.ō 章、结婚的无奈 (4)哥们要结婚,邀我当伴郎 五一黄金周快到了,本来打算好好地出去旅游一趟,却接到哥们范剑的电话, 说什么五四这天他将举办婚礼,叫兄弟我给他当伴郎!这不是有病吗?破坏兄弟 出游的计划也就算了,明知道我刚在前些日子办了结婚证,要不是因为老婆已有 身孕,我的婚宴也早就给办了!福州的风俗不是结婚的男人不能当伴郎吗?这小 子难道想顶风作案不成? 范剑死皮赖脸地跟我说:「NND!没办酒席就是没结婚,你走出去谁知道 你结婚了呀!废话少说,这伴郎你当定了。」话还没说完就把电话挂了。天哪! 这世道还有天理吗?在这法制社会,当伴郎还有强行要求的呀!唉!看来这五一 黄金周又得泡汤了。不过话要说回来,范剑这小子的确是够了解我,知道我不会 拒绝他的并不合法的邀请! 唉!这不是要我命吗?什么伴郎呀,那简直就是叫酒保!酒桶!要让兄弟赴 汤蹈火就直说,还非得口口声声说自己有多爱国,把五四青年节当作自己的结婚 纪念日。你小子的脸比城墙还厚,夸张一点说:范剑TMD吹牛可真不知道死了 几头牛了!兄弟结婚是应该的,可占用兄弟的休假时间来结婚,却有点不太厚道 了,心中虽有点郁闷,却敢怒不敢言呀! 范剑是我的哥们,我们在同一个部队摸爬滚打了几年,他是福州人,能从外 地调回本地当兵,也可想而知,这小子家也不是省油的灯,「天线」粗着呢!退 役后,我也一直留在这所谓的第二故乡虚度岁月。 其实我一直在猜想,这小子是不是把秀秀的肚子搞大了,不然怎么会这么突 然呢?以前他也一直强调,不到三十决不进围城的呀!不过早点结婚,也许对范 剑来说不是件坏事,至少有个老婆管着他,不然总想着在外面胡作非为呀!用他 自己的话来说:不知道有多少良家女性倒在他的跨下! 跟范剑相处多年,他就是放个屁,我都知道他今天吃了些什么东西,他的个 性我是最清楚不过的了。好色、拍马屁样样精通,所以他混得很开,无论是在部 队的时候还是如今在公司。这不,人家秀秀可是公司总经理的千金呀! 最初的开始,秀秀倒是跟我关系挺好的,只是那时的我尚未从失恋的阴影走 出来。不过说实话,从内心深处来讲,我是不太喜欢秀秀的一些生活作风。每次 我们一伙人到的吧去嗨的时候,秀秀那放荡的舞姿让我欲言又止,一对活泼的小 白兔夸张地跳跃着,似乎刺激着男性同胞们的雄性荷尔蒙。在我的内心深处,我 还是挺喜欢那种清纯文静的女生。 如果说范剑跟秀秀是天生的一对,我倒是举双手赞成!他们的爱好几乎是相 同的,喝酒、抽烟、泡吧等等!说实话,我并不喜欢的吧那种场合,我宁愿对着 电脑上网,在篮球场上打球,可每次都是还是跟奔赴刑场一样,被他俩架着来到 那震耳欲聋的的吧里摇晃。 如果说范剑这样的人也会爱国,那福州的治安肯定名列国内前矛,连警察都 可以精减一半以上。这小子吃喝嫖赌抽,样样精通,连去趟桑拿城回来,都还在 我面前吹嘘:要他是领导,肯定是繁荣娼盛! 不过相信有在福州生活过的人,肯定对福州的警察有着很深的印象,不论是 炎热夏日,还是刮风下雨,我们都能看到交巡警的身影,他们是敬业的,是值得 我们赖的! 章、结婚的无奈 (5)伴郎真他妈不是人干的! 范剑那所谓爱国的日子到来了,这小子天刚朦朦亮就电话把我吵醒,什么意 思嘛!还当我不懂规矩,不就穿白衬衫黑西裤嘛,用得着千交万待的吗。范剑T M也难得会起这么早的床,只是,这洞房不是早就入过吗,有必要那么紧张吗? 真是的! 当我们哥们几个开着那清一色的宝马去接亲的时候,我才发现,福州对这结 婚真的很麻烦。还好我不是福州人,要知道这样,我这婚不结也罢!如果不是伴 娘以亮丽的姿态出现在我的面前,我想我实在提不起精神来应付范剑那些狐朋狗 友。 我不否认,我是色狼,用女人的话来说:就是下半身思考的动物!色不是我 的错,但我不会乱错的,至少我不会对没感觉的女人色,至少我不会去找鸡色! 君子好色而不yin!这是我的原则。范剑这小子经常说:我就是一个斯文色狼!色 人于无形之中! 说实话,伴娘比秀秀漂亮多了,我猜想范剑这小子肯定在洞房花烛夜后悔当 初下错手了。YY是可以的,只是本人已经结婚了,伤害未婚少女不是我的本意。 伴郎真不是人干的,整一个酒桶!围着那几十桌转悠,这简直就是对我酒量 的大考验,预先准备好的「海王金樽」也发挥了它应有的作用,让我不至于在大 庭广众之下打起醉拳来。 这年头社会可真TM乱,自己老搞自己人!当我陪着新郎新娘敬到自己那帮 兄弟桌的时候,「阳萎」跟「光头」死活要我打通光。这两小子跟我也是死党一 个,兄弟有难,没有帮忙就算了,还把兄弟往死里推。TMD!下次喝醉的时候 整死你们两个。 「阳萎」的真名叫杨伟星,一看就像个文弱书生,整天戴一付眼镜,那瘦不 拉讥的身材更显得弱不禁风。我真搞不得他老爸是怎么想的,难道那时候没有阳 萎这个词吗?给他起这么个名字,害他每次在别人面前自我介绍的时候,都得把 分几个步骤进行。「我叫伟星,姓杨,——!」现在还好,之前站在他面前,我 总是有种想笑的感觉,害我每次都得用牙齿咬住自己的舌头,不敢笑出声来,实 在忍不住的时候,跑到厕所去大笑几声! 笑规笑,兄弟还是兄弟!谁让名字是老爸起的呢?这能怪他吗?不过我敢肯 定,百分百的女性朋友心里也会联系到阳萎这个词。只是到现在我都不明白,为 什么到现在为止,怎么都没人叫他伟哥!「阳萎」这人性格也很倔,我们哥儿几 个叫他什么都无所谓,要是那些不熟的人也敢这样称呼他,他肯定会翻脸的。 我不知道「阳萎」床上功夫怎么样,但他的确挺够义气的,记得我刚出来那 会,有一次在大排档跟人打起来,这小子可是霸气十足,还帮我挡了一板凳。后 来在给他擦药的时候,我就暗暗下定决心,这个朋友我交定了。 「光头」叫王明光,这小子一看就是道上混的,满脸凶狠的样子,最明显的 莫过于脸上那记刀疤。那时候他还只是一个汽车修理厂的学徒工,我在部队当兵 那会经常开车到他们厂里维修保养,久而久之也就认识了。而今这小子也不是省 油的灯,自己开了个修理厂,生活也还不错。光头这人也真TM神经病,明明是 搞汽车修理的,却偏偏喜欢玩摩托车。不过他玩的不是一般的摩托车,是跑车, 用他的